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负二楼停车场地面改造工程设计 询价函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10-20      点击: 1234
我公司拟对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负二楼停车场地面改造设计,现真诚邀请您单位积极参与,相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负二楼停车场地面改造工程设计;
    二、项目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负二楼停车场;
三、项目业主: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各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考查;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最低价中标;
采购要求:按照业主方需求标准为准;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规记录。
八、参选费用:参与询价的企业自行承担其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项目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报价形式:本次询价报价上限为:贰万叁仟元整(小写:23000.00元)。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参选单位。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报价。如有最低价格相同的,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最低价格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中标单位。
十、询价相应文件组成
1、报价承诺函;
2、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邀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基他资料。
以上每页都需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密封处贴封条,并盖公章于2017年10月23日前送至醉美公司汽车队办公室(江阳公园内)。
十一、询价回应
在收到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十五个工作日内,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确定中标单位,并授予中选通知书。
十二、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子豪
联系电话:18982471913
附件: 报价承诺函    
                 
 
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
报价承诺函
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公司                      项目询价函(以下简称“询价函”)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询价项目。本次询价项目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我方承诺:
1、我方同意业主方在询价函中提出的要求,若我方中选,将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日内,与贵方按询价函与中选通知书中的内容签定《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公司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工程量。我方将以此作为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按询价函和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实施和完成各项工作。
2、我方完全同意邀请人选择中选单位的办法,同意询价函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资料。
3、我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若我方存在上述行为,邀请人有权取消我方中选人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与业主方一切项目的招标活动。
本承诺函、中选通知书和合同文件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合同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