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二期项目 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 询价函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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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对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二期项目的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进行采购询价,我单位真诚邀请您单位积极参与,相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项目名称: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二期项目
二、项目地点:泸州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腾飞路
三、项目采购单位: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约26.1万平方米,建筑结构为五层框架结构。
五、采购方式:询价方式、最低价法确定相关单位。
六、采购范围:约40000M2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
七、采购要求:
1.质量验收标准按 GB50189-4.2.8、GB50352-A.2.2、GB50016-9.2.2、《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A106-2008、《中空玻璃》GB11944、《建筑用安全玻璃》GB15763、《平板玻璃》 GB11614-2009。
2.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结算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材机费、五金配件、安装费、资金占用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增值税(17%)及其他相关等一切费用。为保证本项目窗户的使用功能,本项目所有推拉窗的框料要具备安装纱窗的轨道,报价中不含纱窗报价。
3.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均按实际安装窗框面积计量。
4.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检验,按照有管辖权的质监部门出具的报告为准,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该批次的量全部不予计费。
5.及时提供各种材料、半成品的资料原件(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修书等)交予采购人。
6. 窗洞的最大尺寸为8.25M*4.6M,因洞口较大报价人需对本项目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进行二次设计排版,设计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窗框后塞口采取措施保证框料和墙体密封,必要时采用发泡剂等方法均匀涂抹密实,保证风压、渗水等指标合格。
8.报价人保证所用材料为正规原厂材料。塑料型材内衬必须满足国家标准的钢质内衬,采购人保留随机抽查的权利,凡是发现有一处没有按照要求对型材进行钢质衬里,所有框、扇料全部返工退货。所用玻璃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凡是玻璃经抽检不合格或不是采购人要求品牌(原片及深加工为同一企业生产),所有玻璃不予用于项目上。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制作安装单位承担,同时对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9.报价人负责竣工验收节能备案有关资料的提供并取得备案合格要求的证明。
10.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框料制作安装,窗扇安装完毕要求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11.在提交报价的同时,应提供完整的样品,对不能提供样品的报价人,其报价无效。玻璃样品应带有原厂3C认证,塑钢框料长度不小于1米,否则认定投标无效;确定中选人后要求中标人后提供原厂授权委托书。
12.LOW-E生产厂家应具有从原材料、浮法玻璃生产、切割、钢化、镀膜、中空合成等深加工能力,所采用玻璃的原片及深加工为同一工厂生产加工,采购人保留随时现场查看的权利。
八、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规记录。
九、参选费用:参与报价的企业自行承担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报价确定原则:
1.报价格式:
2.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报价按照框、扇料+中空玻璃的报价模式组成。
3.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结算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材机费、五金配件、安装费、资金占用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相关等一切费用。
十一、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原则:固定综合单价*确认工程量=结算价
确认工程量需要经过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组、合约组人员核定工程量,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按照经采购人、供货商共同签字的确认工程量乘以约定单价作为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商家的结算价。
3.货款支付方式:
厂房全部工程制作安装完毕并项目部经验收合格付到厂房金额80%,宿舍及配套全部工程制作安装完毕并项目部经验收合格付到宿舍及配套金额80%,经节能备案合格后、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资料,采购人在30天内办理完成结算,支付商家费用到结算价款的97%,余款3%待2年质保期后无问题,经建川公司书面报告,方予以支付余款。
4.材料涨幅单价约定:固定综合单价。
5.提供一般纳税人具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询价保证金
本次询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1.竞标人竞标时,必须以人民币转帐缴纳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银行回单附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其竞标文件的一部分。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询价保证金达不到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补足,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候选资格。
2.未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3.竞标人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4. 正常开标后竞标人的询价保证金解退程序:
招标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有非中标(成交)竞标人退还缴纳的询价保证金。
5.对于采购失败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所缴询价保证金。
6.遇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询价/履约保证金的特殊解退程序,暂缓解退询价/履约保证金的,待质疑、投诉、举报等处理结束后,解退所有竞标人询价/履约保证金。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竞标人交纳的询价保证金:
(1)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内撤销竞标文件;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串通竞标;
(6)提供虚假资料竞标;
(7)竞标人被取消竞标、成交候选或成交资格;
(8)投标有效期内,竞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十三.履约保证金
1 本次询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凭缴纳凭证签订合同。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凭交纳履约保证金原件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交款注明:xxxx项目履约保证金)
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文件的规定交纳如数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批准将履约保证金退换给中选单位,采购人不承担材料供应商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他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公司名称: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城西支行
帐号:2304346109201043757
十四、时间和地点
(一)资料领取
1、本项目信息公布在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资料采用现场领取、网站下载、邮件方式发送。
2、现场资料领取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上午9时~2017年10月18日下午18时,资料领取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康宁路4号院区城投公司合约经济部办公室(江阳区政务中心对面2F办公室)。
(二)资料递交
相关资料准备好加盖公章,并密封(密封口均需盖公章)后带到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项目建川兴泸项目部)。
1)承诺函;
2)报价函;
3)公司资质证明和其他材料;
3、询价报价最后期限定为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
递交报价地点: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项目建川兴泸项目部会议室,具体地点为泸州市二级路(泸州市车管所对面),沿科技路往东前进2KM。
十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0-3607737, 15881416823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79260
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一、项目名称: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二期项目
二、项目地点:泸州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腾飞路
三、项目采购单位: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约26.1万平方米,建筑结构为五层框架结构。
五、采购方式:询价方式、最低价法确定相关单位。
六、采购范围:约40000M2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
七、采购要求:
1.质量验收标准按 GB50189-4.2.8、GB50352-A.2.2、GB50016-9.2.2、《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A106-2008、《中空玻璃》GB11944、《建筑用安全玻璃》GB15763、《平板玻璃》 GB11614-2009。
2.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结算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材机费、五金配件、安装费、资金占用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增值税(17%)及其他相关等一切费用。为保证本项目窗户的使用功能,本项目所有推拉窗的框料要具备安装纱窗的轨道,报价中不含纱窗报价。
3.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均按实际安装窗框面积计量。
4.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检验,按照有管辖权的质监部门出具的报告为准,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该批次的量全部不予计费。
5.及时提供各种材料、半成品的资料原件(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修书等)交予采购人。
6. 窗洞的最大尺寸为8.25M*4.6M,因洞口较大报价人需对本项目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进行二次设计排版,设计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窗框后塞口采取措施保证框料和墙体密封,必要时采用发泡剂等方法均匀涂抹密实,保证风压、渗水等指标合格。
8.报价人保证所用材料为正规原厂材料。塑料型材内衬必须满足国家标准的钢质内衬,采购人保留随机抽查的权利,凡是发现有一处没有按照要求对型材进行钢质衬里,所有框、扇料全部返工退货。所用玻璃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凡是玻璃经抽检不合格或不是采购人要求品牌(原片及深加工为同一企业生产),所有玻璃不予用于项目上。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制作安装单位承担,同时对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9.报价人负责竣工验收节能备案有关资料的提供并取得备案合格要求的证明。
10.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框料制作安装,窗扇安装完毕要求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11.在提交报价的同时,应提供完整的样品,对不能提供样品的报价人,其报价无效。玻璃样品应带有原厂3C认证,塑钢框料长度不小于1米,否则认定投标无效;确定中选人后要求中标人后提供原厂授权委托书。
12.LOW-E生产厂家应具有从原材料、浮法玻璃生产、切割、钢化、镀膜、中空合成等深加工能力,所采用玻璃的原片及深加工为同一工厂生产加工,采购人保留随时现场查看的权利。
八、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规记录。
九、参选费用:参与报价的企业自行承担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报价确定原则:
1.报价格式:
| 名称 | 类型 |
规格 型号 |
标准 | 暂定数量(M2) |
综合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制作安装 |
框料、扇料 (灰色通体) |
含五金件 | 国标 | 40000 | 1.型材采购品牌:报价时需明确品牌并提供样品。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 中空5+12A+5Low-E双银窗 | 含配件 | 国标 | 40000 |
1.玻璃采购品牌:报价时需明确品牌并提供样品。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LOW-E生产厂家应具有从原材料、浮法玻璃生产、切割、钢化、镀膜、中空合成等深加工能力,所采用玻璃的原片及深加工为同一工厂生产加工,采购人保留随时现场查看的权利。 |
|||
| 地弹门 |
TP12钢化 白璃 |
含五金件 | 国标 | 1000 | |||
| 合计 |
3.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结算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材机费、五金配件、安装费、资金占用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相关等一切费用。
十一、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原则:固定综合单价*确认工程量=结算价
确认工程量需要经过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组、合约组人员核定工程量,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按照经采购人、供货商共同签字的确认工程量乘以约定单价作为多腔塑钢中空5+12A+5Low-E双银窗户制作安装商家的结算价。
3.货款支付方式:
厂房全部工程制作安装完毕并项目部经验收合格付到厂房金额80%,宿舍及配套全部工程制作安装完毕并项目部经验收合格付到宿舍及配套金额80%,经节能备案合格后、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资料,采购人在30天内办理完成结算,支付商家费用到结算价款的97%,余款3%待2年质保期后无问题,经建川公司书面报告,方予以支付余款。
4.材料涨幅单价约定:固定综合单价。
5.提供一般纳税人具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询价保证金
本次询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1.竞标人竞标时,必须以人民币转帐缴纳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银行回单附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其竞标文件的一部分。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询价保证金达不到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补足,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候选资格。
2.未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3.竞标人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4. 正常开标后竞标人的询价保证金解退程序:
招标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有非中标(成交)竞标人退还缴纳的询价保证金。
5.对于采购失败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所缴询价保证金。
6.遇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询价/履约保证金的特殊解退程序,暂缓解退询价/履约保证金的,待质疑、投诉、举报等处理结束后,解退所有竞标人询价/履约保证金。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竞标人交纳的询价保证金:
(1)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内撤销竞标文件;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串通竞标;
(6)提供虚假资料竞标;
(7)竞标人被取消竞标、成交候选或成交资格;
(8)投标有效期内,竞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十三.履约保证金
1 本次询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凭缴纳凭证签订合同。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凭交纳履约保证金原件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交款注明:xxxx项目履约保证金)
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文件的规定交纳如数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批准将履约保证金退换给中选单位,采购人不承担材料供应商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他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公司名称: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城西支行
帐号:2304346109201043757
十四、时间和地点
(一)资料领取
1、本项目信息公布在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资料采用现场领取、网站下载、邮件方式发送。
2、现场资料领取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上午9时~2017年10月18日下午18时,资料领取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康宁路4号院区城投公司合约经济部办公室(江阳区政务中心对面2F办公室)。
(二)资料递交
相关资料准备好加盖公章,并密封(密封口均需盖公章)后带到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项目建川兴泸项目部)。
1)承诺函;
2)报价函;
3)公司资质证明和其他材料;
3、询价报价最后期限定为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
递交报价地点: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A区项目建川兴泸项目部会议室,具体地点为泸州市二级路(泸州市车管所对面),沿科技路往东前进2KM。
十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0-3607737, 15881416823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79260
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