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港龙江港区大脚石作业区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来源:四川泸州江北港产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6-05      点击: 1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泸州江北港产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泸州港龙江港区大脚石作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现就该工程环评(征求意见稿)文本开展第二次公示,听取公众意见。

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泸州江北港产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泽斌

电话:0830-3160187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江正街116号1单元1号

邮编:646000

二、环评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长虹科技大厦

邮编:610000

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028-61331721

邮箱:hp2s4742@126.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1)公众对项目的开发建设所持的态度;(2)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3)公众认为项目开发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公示还将征求公众主要是对项目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方式

公众意见表位于本网页下方附件处,附件1。

五、泸州港龙江港区大脚石作业区一期工程环评(征求意见稿)的网络电子版下载方式或纸质版报告现场查阅方式

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rhYG3CYvRX1d-RxHNQvtTw?pwd=A7B8 提取码: A7B8

或至四川泸州江北港产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载本网页附件1《泸州港龙江港区大脚石作业区一期工程环评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用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期限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泸州港龙江港区大脚石作业区一期工程环评(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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