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兴阳建川实业有限公司 江阳区方舱隔离点、方舱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泸州兴阳建川实业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领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江阳区方舱隔离点、方舱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阳区方舱隔离点、方舱医院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泸州兴阳建川实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江阳区蓝田街道、况场街道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4085万元
6、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3410m2(约230亩),修建临时集装箱房5.2万平方米,一期修建方舱房间908间(其中270间为3人间,554间为单人间,144间为配套用房),二期修建方舱房间848间(其中740间为单人间,108间为配套用房),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电力、停车、监控及污水预处理等设施,完善相应生活设施设备,并对况场隔离点现有活动板房进行维修改造,补齐相关配套设施,满足隔离功能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泸州兴阳建川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30-6522161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领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830-2736578
邮箱:50313326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