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泸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15      点击: 1351

      项目: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泸州市江阳区泸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单位已对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自主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经现场勘查和评议,验收组认为: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在总体布局上基本维持了原设计框架,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格,运行较好,正逐渐发挥其较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补偿费已足额缴纳,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并形成了《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8日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扬18111173625

      泸州市水务局:0830-3195298


      附件:1、《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泸州市酒城大道至隆纳高速(泸州西)城市道路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